辽宁2012年辽宁省卫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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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中心,着力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为目标,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将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达到人均每年290元筹资标准。继续保持高覆盖率。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提高最高支付限额至6万元,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的8倍。巩固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强化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扩大病种范围,做好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扩大试点范围,总结、推广成熟经验。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转。
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等各项改革任务,并组织对关键、难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真正把综合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利用好国家专项资金,强化项目规划和资金监管,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服务重心转向主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全科医生制度,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岗位培训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统一实施绩效考核。健全培养培训制度,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强化监督管理,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规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在前三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不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制定县以上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规定。继续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监测工作。加强对基本药物中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药品中遇到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农村和边远地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工作。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鞍山市要进一步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探索步伐。全面落实各项确定的改革任务,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药品供应体系和服务监管体系等综合改革,并在推进支付制度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方面取得新突破。重点做好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部分综合改革试点县医院通过完善投入补偿机制、调整价格政策以及改革支付制度等,消除以药补医机制。继续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落实人才培养、对口支援、重点专科建设等支持县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县医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龙头作用。继续巩固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成果,扩大覆盖面,创新方式,在纵向、横向、内部以及强弱整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紧密型整合和集团化整合模式。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探索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大力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继续推广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临床路径、便民门诊等改革措施,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疗机构财会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控制医疗费不合理增长。加大对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促进医疗技术水平提高。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为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和壮大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爱国卫生、妇幼卫生工作
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长效机制。组织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优势,认真做好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合理分配和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逐步实现基层卫生服务向人群健康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质量。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和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卫生部新周期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建设,稳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提升免疫规划工作水平,开展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落实消除麻疹行动计划,集中开展以麻疹、脊灰为主的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在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的基础上,实施“五扩大、六加强”的措施。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开展“三位一体”模式试点。加大对学校肺结核的防控力度。完善传染病监测体系,做好霍乱、出血热、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重点慢性病防治,总结、推广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经验。落实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与规范化治疗,建立辽宁省精神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控烟工作。
积极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提高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力争我省4-5个县(市、区)获得“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称号。加快完成国家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项目。完成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视频交换平台建设项目,实现与省、国家的对接和互通。组织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以“建设高素质卫生应急队伍,提高整体卫生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应急大练兵活动。建立省级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健全研判、评估和通报制度,增强卫生应急监测和预警能力。
组织做好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纪念活动。继续开展卫生创建工作,理顺程序,完善规范,提高质量。结合“迎全运、创卫生辽宁”活动,加大力度,对全运会比赛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实施综合整治。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卫生学评价。
贯彻实施2011-2020年《辽宁省妇女发展纲要》和《辽宁省儿童发展纲要》,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整体工作水平。着力加强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力度,强化孕中期超声筛查、产前诊断技术的实施管理,落实《辽宁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提高服务质量。
五、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紧紧抓住“十二运”在辽宁召开的契机,统筹全局,全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辽宁省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源整合,着力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和内涵建设。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地方法规、规章、标准建设。加大财政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对违法犯罪企业打击力度。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有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畅通知情渠道,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
按照“强基层、壮队伍、严执法、树形象”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探索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做好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工作。积极宣传贯彻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完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管理办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内涵建设和卫生监督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时实施,做好饮用水、公共场所等卫生保障工作。总结学校量化分级试点经验,推行学校量化分级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各类学校的卫生管理水平。
六、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完成医改各项任务。开展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快速发展。抓好我省“治未病”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全国试点单位日常管理。以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室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中医药科研教学工作。开展中医药服务与创新能力建设工作。继续做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七、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把“诚信服务杯”竞赛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突出便民利民主题,促进医疗服务作风和质量的全面改善。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行业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面落实医改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精神支持和思想保证。
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好县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大型医用设备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加强预算管理与执行,强化资金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
八、统筹做好其他卫生工作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强普法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和改进卫生信访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推进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医改政策、措施、进展和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引导合理预期;积极树立和着力宣传卫生战线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弘扬主旋律,影响和带动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深化医改中建功立业。
提高卫生科教工作水平。以基层为重点,大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加快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工程,加强基层适宜卫生技术推广,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国际科研合作项目的医用特殊物品及人体科研样品的出入境管理,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加快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卫生部卫生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相关标准和规范,以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以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逐步形成纵向贯穿省、市、县、乡、村,横向覆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信息化主体框架,努力实现跨机构、跨区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为医改提供技术支撑。全面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医疗机构良性竞争。
2012年,深化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卫生系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奋发图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好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辽宁2012年辽宁省卫生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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